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基层建设 重要文件 信息公开指南
县局要闻 图片新闻
注册登记指南 商标办理指南 广告办理指南 消费者投诉指南
办事指南
最新资讯
 
消费者投诉指南
消费者投诉的法律设定依据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6-11-23 16:42:3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的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之第五项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这一规定至少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二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便解决其争议纠纷。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第二项“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的规定,不仅明确了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而且赋予了消费者遇到侵权行为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投诉的法律依据。

 
版权所有:柘城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Copyright 2011-2017 ZheCheng A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16位以上颜色浏览本站 地址:河南省柘城县 邮政编码:476000 豫ICP备110337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