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从互联网获取资讯已成为消费者习惯。而作为锐意创新、追逐潮流的时尚行业,化妆品相关的网络信息更是浩如烟海,其中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网络中所谓“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禁用化妆品名单”的消息一直甚嚣尘上,不仅每年更新发布年份,还有时改头换面以“3•15禁用名单”、“有毒化妆品名单”、“致癌化妆品名牌汇总”、“有激素的护肤品品牌列表”等标题在网络广泛流传。这些所谓“新闻”以“含激素”、“致癌”、“有毒”、“铅汞超标”等耸人听闻的字眼吸引消费者眼球,而其言之凿凿的所谓禁用产品包含了众多知名化妆品企业产品,不免让消费者闻之色变、人心恐慌。
此类新闻均号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但查询质检总局网站,并无相关信息的公布,而在公众留言互动区可以看到,质检总局已先后多次回应消费者的疑问,明确澄清从未发布过此类清单,并提示消费者从官方渠道获取正确信息。可见,这一流传甚广的消息实为谣言,造谣者正是利用人们的从众心理、屈从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的煽动热点关注,借此对正规企业加以诋毁,混淆大众视听,扰乱市场秩序,以博取不当利益。
关于上述谣言中所提及的激素、重金属等物质,均为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明确规定的化妆品禁用物质。化妆品中添加禁用物质是违法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对此问题,承担当前化妆品生产经营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直高度重视、严厉查处。食药监总局及各地方局会定期对市场在售产品开展大范围的抽检工作,对涉及违规添加禁用物质的产品,及时通报并采取立即召回、停售等措施,对相关生产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此类抽检通告信息可以通过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获取:http://www.sda.gov.cn/WS01/CL1866/)。
化妆品是美丽健康、充满朝气的产业,我们要弘扬社会正气,应对造谣者从法制层面加大监管力度,从社会层面加强正面信息的传播,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呼吁广大消费者,不轻信网络谣传,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等途径查询不合格化妆品抽检通报情况。同时也提示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择、购买化妆品,切勿选用标称“速效美白”、“立即见效”等违规夸大宣传的产品,切实保障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