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服务是指客户在寄递邮件时选择保价服务后,当邮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和损坏时,按照核定的损失进行赔付的一种增值服务。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其中《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由此可见,如果邮件没有选择保价服务的话,邮件发生丢失、损坏的,赔偿是非常少的;如果对邮件进行了保价服务,则可以对经济损失有一定的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消费者认为物品丢失机率较低,又或者认为保价费偏高,没有对高价物品进行保价服务,一旦发生物品丢失却难于挽回损失。
提醒广大消费者,邮寄价值比较高的物品,建议作保价服务。还要仔细阅读保价服务的具体内容,因为每个快递公司对保价的约定不同;且要认真填写单号,特别是“货物价值”一栏,要清晰全面填写好货物价值,以往就有案例因货物价值写少一个0而导至赔偿不足的问题。快递公司也要做好口头提醒,引导消费者注意贵价物品的保价服务,既能方便消费者索赔维权,也能为快递公司减少风险。若未在邮寄时及时办理保价服务,也应当自觉保留购买货物的相关单据如收据、发票、消费小票、合同等证据材料,以免发生争议时,因未能提供上述证据而无法完成举证责任,从而陷入低价赔偿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