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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488.com关于印发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6-03-09 09:56:39

 

各工商所、经检大队,县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为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现制定《536488.com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2016年2月25


536488.com
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
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商文〔2016〕6号)、市局《关于印发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商工商[2016]17号)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是依托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信息,归集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及企业自主公示数据、第三方平台数据,对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分类警示、联动监管、联合激励与惩戒的数据平台。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是加强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和创新市场监管的重要载体。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要基本实现三大功能:一是公示查询功能。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司法处罚信息等,社会机构、企业、消费者在投资、消费过程中,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企业数据作为经营、消费参考。二是联动监管功能。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过程中,可通过系统查询并利用数据,作为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的依据。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的监管业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流转、认领、推送、留痕,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并通过对数据的核实与分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决策辅助功能。即运用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系统对接。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主动与市局联系,做好子系统建设并搞好对接,同时指导好各工商所开展工作,确保在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保障“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上线运行。
(二)归集公示工商系统的企业信息。依据《河南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归集办法》,按照“谁产生、谁录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归集公示本级本部门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信息(含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知识产权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抵押登记信息、消费提示信息、对企业实施扶持政策信息、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省直部门以上授予或者认可荣誉信息、司法公示信息、仲裁文书信息、企业自主公示信息、其他信息等。确保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全县工商系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企业信息的归集公示工作。
(三)归集公示县法院、国税等9部门的涉企相关信息。县局积极与县法院、国税、地税、质监、食药、统计、民政、发改委等部门沟通联系,对不具备统一收集下级机关信息条件的,通过信息联网、监管协同平台将相关涉企信息归集后,上传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确保2016年3月20日完成上述部门涉企相关信息的归集公示。
(四)归集公示其他部门涉企相关信息。拟定在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办法》后,力争2016年4月15日前召开联席会议对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进行部署,于5月15日前完成产生涉企信息较多部门的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对不具备统一收集下级机关信息条件的部门,通过信息联网、监管协同平台将相关涉企信息归集后,上传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是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吴文华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示监管警示系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股,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二)明确任务,严抓落实。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要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即3月20日前,完成工商部门内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及县法院、国税、地税、质监、食药、统计、民政、发改委等部门涉企相关信息的归集;争取4月15日前召开联席会议对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进行部署;5月15日前,完成产生涉企信息较多部门的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各单位要把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倒排工期,集中人力物力,加快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早日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完成标准和目标。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落实任务中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执行不力、不作为的行为,要批评教育甚至执纪问责。      

(三)强化宣传,形成合力。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不仅涉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各项信息的归集,同时涉及到多个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归集。要围绕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系统广泛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要把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目标要求等,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好,争取重视和关心;向有关部门沟通好,争取支持和配合;向系统干部阐述好,激发热情和动力;向社会各界宣讲好,赢得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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