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基层建设 重要文件 信息公开指南
县局要闻 图片新闻
注册登记指南 商标办理指南 广告办理指南 消费者投诉指南
政务公开
最新资讯
 
重要文件
关于印发《柘城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07-04 16:00:14

各工商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现将《柘城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柘城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清理无照经营行为力度,打击无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为目标,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大力查处无照经营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经营者持照率、亮照率,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定和谐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监管层次,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清理无照经营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清理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吴文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经检队、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注册股,办公室主任由注册股股长王道月兼任。
        三、整治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包括其他批准文件,下同)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县局相关股室和各工商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11日至7月31日)
        各工商所要认真排查本辖区内的无照经营现状,摸清无照经营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于7月30日前将本辖区无照经营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县局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工商所要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及时将此次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形成合力。对无照经营比较集中的行业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有步骤、有重点的治理;对无重大危害且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本阶段县局清理无照经营办公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各工商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治理方法,总结提升推广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县局将本阶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结果计入2017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县局确定的2017年重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工商所要站在促进我县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的高度,按照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组织实施好此次专项行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局有关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积极宣传引导,鼓励经营者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营造有照经营光荣的深厚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三)严格依法行政。在无照经营清理工作中,各股室、工商所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期限核发有关证照,严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谋取不当利益,超时限办理证照。同时,查处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四)注重督导检查。县局成立督导组,采取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指导解决。
    

 

 

 
版权所有:柘城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Copyright 2011-2017 ZheCheng A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16位以上颜色浏览本站 地址:河南省柘城县 邮政编码:476000 豫ICP备110337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