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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488.com关于印发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02-21 08:56:32

各工商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现将《柘城县工商局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21日

 

                                                                          柘城县工商局
                                                              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

  2017年春耕用肥旺季即将到来,为了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机具、农膜等农资商品违法经营行为,积极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局安排,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监管职责,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力度。适应农时,及时安排农资质量抽检,加强检打联动,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区域协同与交流,信息共享,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重点
       抓住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和关键,紧扣农时,继续在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时节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傍名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行为,严禁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特别是把经营秩序混乱的农资批发市场、乡村流动商贩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查处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窜户,非法销售农资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2月8日- 4月30日)为“打假冒、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阶段。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日—8月31日)为“打假冒、保三夏”专项执法行动阶段。
        第三阶段(2017年9月1日—11月30日)为“打假冒、保秋冬种”专项执法行动阶段。
        第四阶段(2017年12月1日- 12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红盾护农行动期间,县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工商所红盾护农行动开展情况明查暗访,进行督促和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市场准入,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要对农资生产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逐户上门填写《农资经营者情况统计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并建立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和监管台账。对于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要依法查处,确保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3月底前,对农资经营主体清理登记完毕,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农资经营者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县局监管股。县局和工商所都要建立农资经营户档案。
        (二)适应新常态强化对农资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督查农资市场开办者审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约定经营者责任和义务。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要督促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详细验明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和标识,对农资的购进、储存和销售全程规范管理,严把农资质量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
        (三)依托质量抽检加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肥料等重点品种,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查办案件需要的农资经营者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要依据职能科学确定农资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抽检结果应及时公布。要加强对抽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县流通环节肥料质量专项抽检。
         (四)加强工作配合,狠抓案件查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农业、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在市场检查、农资抽检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源,要一追到底,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要尽快结案;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真正做到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进一步完善查处案件上报制度,各单位查处的凡万元以上或者需移送公安机关的违法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监管股。
       (五)加强宣传教育,服务农民群众。要利用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农资消费维权常识,更加重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其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拓宽维权渠道。及时向社会披露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违法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引导农民群众购买优质农资。
      (六)加强督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定期地组织明察暗访活动,并与各工商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工商所要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强化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做到片不漏店,店不漏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等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各工商所长要负总责、亲自抓,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掀起2017年红盾护农“打假冒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潮。
     (二)严肃纪律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工商所要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县局将派出督导组,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单位每周要向县局报送一次行动信息,县局将对其中好的经验、成效和做法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局报告。
       电 话:3122310 邮箱:zcgsjgg@126.com

  附件:柘城县农资经营者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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