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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488.com关于印发市场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7-02-21 09:09:42

         各工商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为认真做好市场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县局制定了《柘城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2月20日  


柘城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发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应急管理能力和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做好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疫情期间禽类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禽类市场交易安全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商工商〔2017〕20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治禽流感遵循“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
二、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局禽流感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局应急领导小组)
柘城县工商局成立由局长吴文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禽流感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县局禽流感疫情应急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局应急指挥部)
县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市场防控禽流感相应等级据情况指挥相关领导和有关股室组建县局应急指挥部。
县局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本县禽流感疫情的有关情况,制定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挥各工商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
3.县局禽流感疫情应急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应急办公室)
县局应急指挥部下设禽流感应急防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管股。由李本功副局长任主任,宋玉华股长任副主任,县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2)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
(3)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市场防控禽流感预警工作。
(二)职责分工
1.监管股。负责组织、指导各工商所对从事禽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调查禽流感疫情情况,研究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工商所做好管辖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负责接收、传递禽流感疫情信息,并及时呈报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将各部门提供的素材资料综合整理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上报上级领导机关。
负责组织、指导查处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禽类产品和防疫物品、物资的恶性案件和大要案件,保障禽类产品交易安全。
负责认真查处防控商品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
2.办公室。负责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消保股。负责组织查处严重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部署应急响应期间的专项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4.注册股。负责组织处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5.12315指挥中心。为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指挥平台;做好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禽类产品信息的分流、反馈工作。
6.财务股。负责市场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期间的经费及物资保障工作。
(三)组织运行体系
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监管、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行动,接受县局及上级机关的指挥和部署,实现应急联动。
1.县局内部运行机制
对禽流感疫情,县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包括:
(1)信息核实汇总。接到上级机关、卫生管理部门有关辖区内发生禽流感疫情通报和各工商所有关本辖区发生禽流感疫情报告后,监管股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指挥部。
(2)决定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有关禽流感疫情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制定应急措施。应急指挥部要立即责成市场防控禽流感应急办公室启动工作程序。应急办公室要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导各工商所好辖区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
(4)应急处理报告。应急办公室应将市场防控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状态解除后,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党组和上级机关。
2.各工商所组织运行体系
各工商所要参照本预案,抽调骨干力量设立应急小组,负责辖区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辖区发生禽流感时,各工商所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行动。
三、信息监测
(一)信息来源与分析
县局将与县卫生管理部门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有关国内禽流感疫情信息,研究分析疫情发展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突发疫情发生报告
对辖区内出现的禽流感疫情,事发地辖区工商所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县局应急办公室,以便县局逐级上报。
(三)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事发地工商所的应急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3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县局应急办公室。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的乡(镇),须坚持每日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情况;尚未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送辖区情况;一旦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须在1小时内上报县局应急办公室。一日一报上报时间为下午15点前,以便县局上报市工商局。
四、应急响应
(一)县局应急响应
本县辖区出现疫情,由指挥部宣布启动相应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召开有关股室、中心、协会参加的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下发各工商所,做好紧急应对工作。
(二)疫区应急响应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迅速报告并建议政府关闭疫点周围的禽类交易市场。
3.对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禽流感的隐患。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县域边境禽类贸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对禽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对不符合禽畜及其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禽类产品、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督促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禽流感传播的责任,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对进入市场的禽类经营主体进行清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三)非疫区应急响应
非疫区的工商所要抓好市场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严密监视禽类市场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全面清理检查市场,防止疫区活禽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要重点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的巡查。
(四)应急保障
1.通讯和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县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各工商所应在第一时间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局汇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股室的有关人员特别是各所所长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物资保障。应急响应期间,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五、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重要信息发布要经县局应急指挥部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
各工商所要严格遵守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禽流感疫情信息。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禽流感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禽流感疫情得以控制后,由县局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疫情发生地的工商所要对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并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局应急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市场防控应对能力。县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县政府、市局。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县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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